关于报送以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、部门:
为进一步落实审计整改成效,扎实做好审计“下半篇文章”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》《陕西省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》规定,请各有关单位、部门对牵头负责的整改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,于2026年1月7日前将截至2025年12月底的整改结果报送审计处,具体要求如下。
一、整改结果报告框架
(一)整改结果报告正文应包括:
1.整改的主要做法、取得成效;
2.整改结果的反映应包含整改金额、追责问责、完善制度以及具体整改措施等要素;
3.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、原因和下一步工作计划。
(二)整改问题清单电子版不可改变表样结构,按问题逐项填列。
整改清单通过广讯通发至各相关单位、部门。
二、电子版要求
电子版应包含报告正文、整改问题清单、证明材料(电子文档、图片或PDF格式文件)等全部内容。
特此通知
审计处
2025年12月22日
(联系人:贾佳 电话:13991352631)